高雄市為台灣石化重鎮之一,為了在民眾公共安全與產業均衡發展間取得平?,並制定有效的管理機制,保留產業轉型的機會,高雄市政府擬定的「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於去年六月經議會通過並由市府公布後已生效。依照該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一○五年十二月卅一日總公司所在地不在高雄市者,依規定將無法繼續使用既有工業管線。高市府再次重申,南遷是業者確保既有工業管線維運安全並表達願意跟全市民與市府休戚與共的一種承諾。
市長陳菊表示,廿一日晚間中油於小港發生油料管線洩漏事件,市府雖依照程序三十分鐘內抵達進行應變措施,但中油工安事件頻傳,凸顯管線業者總公司南遷的必要性,市長更強調「這是現在業者就可做的事情」。經濟發展局曾文生局長表示,台灣最大的能源公司台塑石化,總公司就是設在雲林,而且歐美國家的能源公司也非設在首都,希望中油遵守高雄市的自治條例依法辦理,與市府共同負起管線安全維運之責。
目前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業者共計十四家,截至今年三月底,高雄市使用中的既有工業管線共計七十六條,總長度九百七十七公里,這些管線分屬中油、中石化、李長榮、台塑、台石化、長春樹脂、大連、亞聚、台聚、台橡、中纖、國喬、和桐及台氯所有,其中李長榮、國喬跟台塑公司三家公司登記地址已在高雄。經發局亦於今年一月函知各業者,須依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將其本公司所在地設於高雄市,方得繼續使用既有管線。
依自治條例,既有工業管線業者每年十月底前需提送年度管線維運計畫,十四家業者提出的年度管線維運計畫均於去年底由經發局成立的「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技術委員會」審查完畢。此外,既有工業管線、公用瓦斯等各類管線安全的維運,亦將從相對高風險的部分、完善圖資資訊精進,提供安全、安心的居住環境。
- Mar 26 Sat 2016 04:32
年底前總公司設籍高雄 既有管線才能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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